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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如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如何处理?

       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基础设施之一,具有节约能源、减少污染、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的综合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。随着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,人们对供热事业更加关心,现介绍几个供热小常识供参考:
       用户如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如何处理?
       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规定,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,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,逾期不改正的,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安机关依法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