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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客户函

 尊敬的热用客户:

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配合与支持。为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,泰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根据现有供热热源情况,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管理,科学合理制定计划,明确主要任务节点,采取有效措施,兑现服务承诺,提高服务水平。今年3月23日停暖后,便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。6月份,各项供热检修工作全部完成。自9月中旬开始,热力公司将陆续对各供热系统进行调试,注水打压工作将全面展开。各项重点工程压茬进行,确保今冬供热准时、高质、安全、稳定。为保障今冬供热工作正常进行,保障广大客户权利,今冬供热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在前一取暖期的用热户,自动默认为今年继续用热户。本采暖期暂停用热、恢复用热、新开用热户、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,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(10月30日)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否则不予受理。

二、根据《泰安市供热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要求,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50%以上的,供热企业进行供暖。

三、根据泰价格发[2015]54号文件要求,采暖期自2022年11月10日开始,约130天。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: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:居民住宅为23元/平方米。

四、热费收取仍采用预收的方式:2022年 10   1日至10 31日的规定时间内,本小区社区服务中心或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进行代收热费。热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,我公司将按时进行开栓供暖。若逾期缴费,将导致不能及时开锁闭阀,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为用户按时供暖。

五、根据《泰安供热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要求,为保证供热管网的安全,禁止在室内供热设施加装小型换热器、水嘴、水箱等影响供热效果的设施,已加装的,须按要求拆除;擅自改变原有供热设计,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,供热企业不承担相应责任,给供热企业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六、对采暖独户,因上下左右无供暖用户,其室内温度达可能与规定标准有所偏差,结合用户实际情况,确定用热需求。

七、请广大客户做好自己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检查、检修和维护,已收到整改通知的客户,请认真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整改,整改合格达到技术要求后,方可安排供热。

 

附:打压注水注意事项

泰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